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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5日電)蕭姓男子因停車糾紛砍死人,被台中地院判處15年徒刑後獲交保,但案件上訴二審時,嫌犯最近都未出庭,死者家屬今天到地院抗議裁定交保不當。地院說,因符合自首要件才予交保。
被害人家屬帶著死者遺照到台中地方法院前,並舉白布條抗議,高喊「恐龍法官,還我公道」。死者母親提到被砍死的兒子,不禁哽咽落淚。
被害人家屬表示,死者3年前因為停車糾紛,被蕭姓男子砍殺多刀慘死,台中地方法院判決蕭姓男子15年徒刑及賠償新台幣620萬元後,嫌犯即獲裁定以20萬元交保。但全案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後,嫌犯最近2次都未出庭,他們不滿法官作出交保裁定,因而前來抗議。
台中地方法院行政庭長林三元對此表示,當時合議庭審議時,全案已經作出判決,正在等待移送上訴,合議庭已無證據要調查,且被告符合自首要件,才准予交保。
對於被告最近都未出庭,林三元指出,高分院已對被告發出拘提及通緝令,希望能儘快緝獲被告,讓被告出庭,案件繼續審理。10008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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