朝野協商統刪0.85% 移做2案財源
〔自由時報記者邱燕玲/台北報導〕立法院院會明天(週二)將處理一○一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,但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同意統刪○.八五%,做為老農與八大社福津貼加碼案財源的編列方式,竟涉違反憲法第七十條、預算法第三十七條及大法官釋字第三九一號解釋中,有關「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,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」規定。
台灣國策智庫怒批:不能亂來!
對於行政、立法兩院的做法,熟悉預算編列的新台灣國策智庫顧問林向愷昨批評「不能亂來!」他指出,即使預算總額不變,科目之間也不能相互移動,立法院應退回整個總預算案,要求行政院重編重送,要不然就聲請釋憲;林向愷強調,「不能為了選舉連憲法都違背!」「不應便宜行事!」
總預算減列幅度 創史上最低紀錄
另外,由於朝野都自認二○一二年有可能執政,一○一年度總預算案刪減的比例較往年低很多,委員會初審時,甚至只刪○.○一二%,僅兩億餘元;最後朝野協商決議統刪○.八五%,為一六四.八一億元,卻剛好是老農與八大社福津貼加碼案預算的比例(行政院估算為一六三.五七億元),等於三讀刪減後的比率不到百分之零點零幾,約一.二四億元,將創下中央政府總預算「史上最低刪減幅度」的紀錄!
朝野黨團上週已協商同意,一○一年度總預算刪減比率為○.八五%,行政院也在上週一(五日)加開院會,通過一○一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修正案,並說明「依立法院決議,將由該院審議一○一年總預算案歲出減列○.八五%額度做為財源」。
但憲法第七十條明訂,「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,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」;預算法第三十七條也規定,「歲出應按政事別、計畫或業務別與用途別科目編製之」。
林向愷也說明,根據大法官釋字第三九一號解釋,就算預算總數不變,也不能刪除甲科目後把錢移至乙科目,「科目之間是不能互相移動的」,行政、立法兩院的做法已違憲!
據了解,朝野對此編列方式是否合宜合法都很清楚,但因認為民眾不了解,擔心會被誤為「擋老農津貼加碼案」,因此決定仍照此方式編列預算。
本屆立法院本會期將在十四日(週三)停會,今天將處理不須協商及已有協商結論的法案,包括家事事件法草案、債清條例草案等;明天將上演表決大戰,處理總預算案、住宅五法草案、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修正草案等;週三繼續處理已有協商結論的議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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